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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

发布时间:2024-01-26   |   浏览量:

 

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

积分

类别

积分项目

党员自评得

党支部考核得分

基础分

初始积分

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合格或优秀等次的党员以基础分满分60分作为初始积分。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党员,由党支部根据扣分项目和扣分办法,酌情确定其基础分。

60



履职分

带头学习提高

1.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理论学习、党课教育、“三会一课”和“主题党日”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每次积1分;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参加但向党支部请假、之后完成补课任务的,每次0.5积分。

5


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5分

2.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,并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,每次积1分。

2


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

3.认真做好学习笔记,笔记完整积1分;结合学习教育认真撰写心得体会、理论文章等,每篇积1分。

3


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3分

4.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、学术讲座和业务学习活动,每次积1分。

2


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

5.认真利用“学习强国”手机平台学习,年度积分在10000分以上,积3分;5000-10000分积2分;5000分以下积1分。

3



履职分

带头服务群众

1.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积极参加校党委和党支部组织的志愿服务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,每参加一次积1分。

 

2


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

2.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和谈心谈话制度,定期与党员、群众谈心,每次积1分;

2


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

3.对发现群众在生活、学习和工作中有实际困难并提供切实帮助的,每次积1分。

2


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

带头遵纪守法

1.严格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,无迟到、早退、旷工和违纪违法现象的积2分。

2



2.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,坚定理想信念,拥护党的形象,在日常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,积极宣传党的主张,不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相违背言论的,积2分。

2



3.按时、主动、足额缴纳党费的,积2分。

2



带头弘扬正气

1.作出作风建设承诺、廉洁自律承诺,承诺内容与本职岗位结合紧密、实在具体的,积1分。

1



2.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职业道德,服务态度优良,清正廉洁的,积1分。

1



3.自觉抵制歪风邪气,不吃拿卡要,拒收“红包”的,积1分。

1



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表现突出的

1.在抗击自然灾害、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,冲锋在前,模范发挥带头作用,每次加2分;

2.积极宣传、带头遵守国家政策法规,检举揭发不良行为,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每次2分;

3.见义勇为,每次加5分。

4.党课、专题讲座主讲人,每次积1分

5.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知识竞赛、各类征文、艺术作品征集、网络答题测评等活动,每次积1分。



本项积分总和最高不超过10分

因业绩突出受到各种表彰奖励的

1.出色履行岗位职责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在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中被定“优秀”等次,加2

2.受到校级及以上荣誉或表彰的,校级每项加2分、地市级每项加3分、省部级每项加5分。

 



不出色履职尽责的

1.发生工作延误和质量差错的,每发生一次扣5分;因不认真履职尽责而被组织问责的,每发生一次扣10分。




不履行党员义务的

2.在突发事件、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袖手旁观、退缩不前,影响较坏的扣20分;不能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的,每次扣5分。




违犯学院管理制度的

3.违犯学校劳动纪律,发生迟到、早退的每次扣1分,脱岗的每次扣2分,旷工的每次扣3分。




一票

否决

违犯党纪国法的

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,实行一票否决,积分为“0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