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
积分 类别 |
积分项目 |
积 分 标 准 |
党员自评得 分 |
党支部考核得分 |
备 注 |
基础分 |
初始积分 |
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合格或优秀等次的党员以基础分满分60分作为初始积分。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党员,由党支部根据扣分项目和扣分办法,酌情确定其基础分。 |
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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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职分 |
带头学习提高 |
1.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理论学习、党课教育、“三会一课”和“主题党日”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每次积1分;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参加但向党支部请假、之后完成补课任务的,每次0.5积分。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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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5分 |
2.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,并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,每次积1分。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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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 |
3.认真做好学习笔记,笔记完整积1分;结合学习教育认真撰写心得体会、理论文章等,每篇积1分。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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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3分 |
4.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、学术讲座和业务学习活动,每次积1分。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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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 |
5.认真利用“学习强国”手机平台学习,年度积分在10000分以上,积3分;5000-10000分积2分;5000分以下积1分。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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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职分 |
带头服务群众 |
1.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积极参加校党委和党支部组织的志愿服务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,每参加一次积1分。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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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 |
2.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和谈心谈话制度,定期与党员、群众谈心,每次积1分;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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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 |
3.对发现群众在生活、学习和工作中有实际困难并提供切实帮助的,每次积1分。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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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积分最高不超过2分 |
带头遵纪守法 |
1.严格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,无迟到、早退、旷工和违纪违法现象的积2分。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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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,坚定理想信念,拥护党的形象,在日常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,积极宣传党的主张,不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相违背言论的,积2分。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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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按时、主动、足额缴纳党费的,积2分。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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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头弘扬正气 |
1.作出作风建设承诺、廉洁自律承诺,承诺内容与本职岗位结合紧密、实在具体的,积1分。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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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职业道德,服务态度优良,清正廉洁的,积1分。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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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自觉抵制歪风邪气,不吃拿卡要,拒收“红包”的,积1分。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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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 分 |
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表现突出的 |
1.在抗击自然灾害、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,冲锋在前,模范发挥带头作用,每次加2分; 2.积极宣传、带头遵守国家政策法规,检举揭发不良行为,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,每次加2分; 3.见义勇为的,每次加5分。 4.党课、专题讲座主讲人,每次积1分 5.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知识竞赛、各类征文、艺术作品征集、网络答题测评等活动,每次积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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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积分总和最高不超过10分 |
因业绩突出受到各种表彰奖励的 |
1.出色履行岗位职责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在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中被定为“优秀”等次的,加2分; 2.受到校级及以上荣誉或表彰的,校级每项加2分、地市级每项加3分、省部级每项加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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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 分 |
不出色履职尽责的 |
1.发生工作延误和质量差错的,每发生一次扣5分;因不认真履职尽责而被组织问责的,每发生一次扣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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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履行党员义务的 |
2.在突发事件、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袖手旁观、退缩不前,影响较坏的扣20分;不能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的,每次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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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犯学院管理制度的 |
3.违犯学校劳动纪律,发生迟到、早退的每次扣1分,脱岗的每次扣2分,旷工的每次扣3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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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票 否决 |
违犯党纪国法的 |
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,实行一票否决,积分为“0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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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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